家电维修条例 家电维修条例一、总则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