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最新动态
沧州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情况通报
根据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2023年3月15日0-24时,沧州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2例,这些新增病例均在集中隔离点发现,已全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截至目前,沧州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已达87例。
新增12例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 病例76:男,32岁,住新华区东方世纪城小区,为确诊病例密接者,3月12日集中隔离
- 病例77:女,45岁,住运河区御河新城小区,为高风险区域筛查发现
- 病例78:男,28岁,住新华区华油小区,为确诊病例同单元住户
- 病例79:女,56岁,住运河区锦绣家园,为封控区核酸筛查发现
- 病例80:男,39岁,住新华区东方世纪城小区,为病例76同住家人
- 病例81:女,22岁,住运河区御河新城小区,为病例77同楼住户
- 病例82:男,63岁,住新华区华油小区,为病例78对门邻居
- 病例83:女,35岁,住运河区锦绣家园,为病例79同单元住户
- 病例84:男,41岁,住新华区东方世纪城小区,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 病例85:女,29岁,住运河区御河新城小区,为社区志愿者
- 病例86:男,50岁,住新华区华油小区,为小区超市员工
- 病例87:女,38岁,住运河区锦绣家园,为社区核酸检测人员
重点区域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详情
新华区东方世纪城小区相关病例活动轨迹
病例76活动轨迹: 3月8日:7:30-8:00小区门口早餐店;8:30-17:30运河区某建筑工地;18:00-18:30小区内菜鸟驿站取快递 3月9日:7:30-8:00小区门口早餐店;8:30-17:30运河区某建筑工地;18:30-19:00小区内超市购物 3月10日:居家未外出 3月11日:8:00-9:00小区内核酸检测点;15:00-15:30小区内散步 3月1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80活动轨迹: 3月8日:9:00-11:00新华区某商场;14:00-16:00小区内棋牌室 3月9日:10:00-11:30新华区菜市场;15:00-16:00小区内广场 3月10日:居家未外出 3月11日:8:30-9:00小区内核酸检测点;14:00-15:00小区内散步 3月1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84活动轨迹: 3月8日-11日:每日8:00-18:00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期间曾到访小区各楼栋 3月1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运河区御河新城小区相关病例活动轨迹
病例77活动轨迹: 3月8日:7:40-8:10小区门口公交站乘坐16路公交车;8:30-17:30新华区某公司上班;18:00-18:20小区内菜店买菜 3月9日:7:40-8:10小区门口公交站乘坐16路公交车;8:30-17:30新华区某公司上班;19:00-20:00小区内散步 3月10日:居家办公 3月11日:8:00-8:30小区内核酸检测点;15:00-16:00小区内超市购物 3月1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81活动轨迹: 3月8日:9:00-11:30运河区某健身房;14:00-16:00小区附近咖啡厅 3月9日:10:00-12:00运河区商业街购物;19:00-20:30小区内散步 3月10日:居家未外出 3月11日:8:30-9:00小区内核酸检测点;14:30-15:30小区内遛狗 3月1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85活动轨迹: 3月8日-11日:每日8:00-12:00、14:00-18:00在小区内担任志愿者,协助核酸检测和物资配送 3月12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疫情防控措施与风险提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对相关风险点位进行管控,并开展环境采样和终末消毒,请广大市民对照自查,如有轨迹重叠,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
高风险区域名单(截至3月15日24时)
- 新华区东方世纪城小区3号楼、5号楼
- 运河区御河新城小区8号楼、12号楼
- 新华区华油小区2号楼、7号楼
- 运河区锦绣家园5号楼、9号楼
中风险区域名单
- 新华区东方世纪城小区(除高风险楼栋外)
- 运河区御河新城小区(除高风险楼栋外)
- 新华区华油小区(除高风险楼栋外)
- 运河区锦绣家园(除高风险楼栋外)
- 新华区某商场(病例80曾到访)
- 运河区某健身房(病例81曾到访)
核酸检测安排
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3月16日-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如下:
新华区检测点:
- 东方世纪城小区:8:00-12:00
- 华油小区:13:00-17:00
- 其他社区:8:00-18:00(分时段进行)
运河区检测点:
- 御河新城小区:8:00-12:00
- 锦绣家园:13:00-17:00
- 其他社区:8:00-18:00(分时段进行)
其他区县检测点: 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保全覆盖
请广大市民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参与核酸检测,对于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 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集、不扎堆
- 出入公共场所请主动扫码、测温、戴口罩
-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 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市民请尽快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沧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并公布相关信息,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