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
定义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是指专门从事接入服务的服务提供商,它具备区域性用户接入网络的权限,能够为终端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及有限的信息服务。
层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分为物理网络提供商和网络接口提供商两层,物理网络提供商如同批发商,营建多种电信网段,通过TCP/IP协议组合成互联网的广域网,并向下提供联通其他互联网的网关,同时向网络接口商收取入网费和流量费;网络接口提供商则基于物理网络提供商的业务,为终端用户提供接入服务,保护接入部分线路的畅通和通信质量,并向客户提供接通时间、流量和收费等情况的查询,其收入主要基于服务而非实物。
类型
1、电话公司:如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部分地区的分公司,利用其在电话网的优势,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包括拨号上网、ADSL、光纤接入等多种方式。
2、有线电视公司:例如美国的时代华纳以及中国各地经营有线电视网的公司,通过同轴电缆将PC机与互联网连接起来,速度比传统的电话线快得多,且很多公司在制定将互联网接入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的策略。
3、联机服务商:像美国在线、CompuServe和微软网络等公司,成套提供各种信息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对用户按月收费。
4、全国接入服务商:如PSI、UUNET和Newton等美国公司,通常以公司用户为目标市场,提供全国或国际性的接入服务。
5、地区接入服务商:一些隶属大学的地区性非营利公司,如SURAnet、NEARnet、NYSERnet、BARRnet和中国的教育科研网等,为特定地区的学术和科研单位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6、本地接入服务商:这类公司规模较小,通常只为一个城市的用户提供服务,如美国的很多“夫妻店”,支持的客户数量从1个到1万个不等,其基本费用相对较低,但提供的技术支持可能较少。
相关FAQs
1、什么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企业经营电信业务需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2、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符合哪些条件?经营者应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作者:豆面本文地址:https://www.jerry.net.cn/hlw/28647.html发布于 2025-02-07 06: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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