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暂行办法出台,将如何影响网络环境与用户权益?
《互联网暂行办法》
《互联网暂行办法》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0年9月25日由国务院公布,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该办法共包含二十七条内容,涵盖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多个方面。

1、总则:规定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定义,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服务。
2、服务分类与许可备案制度: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经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3、服务提供者要求: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特定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4、申请与审批流程:详细规定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业务发展计划、技术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
5、服务规范与限制: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明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按照经许可或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范围,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等内容的信息。
6、监管与处罚: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关闭网站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AQs
1、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指什么?
答:“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如在线销售商品、提供付费会员服务、在线广告投放等。

2、问:如果我想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除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3、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发现违法信息时应该如何处理?
答: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4、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有何影响?
答:对于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如果是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进行的,且该网站已履行备案手续,那么个人发布信息的行为通常不受太大影响,但如果发布的信息违反了本办法的规定,如含有违法内容,相关网站可能会被责令整改甚至关闭,个人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豆面本文地址:https://www.jerry.net.cn/hlw/21114.html发布于 2025-01-24 06: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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