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电总局,新时代下的网络监管与内容创新如何并行不悖?
互联网广电总局,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政府机构,其前身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成立于1949年,2018年更名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一、职责与功能
1、内容管理:广电总局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管理,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健康性和积极向上,这包括对影视剧、综艺节目、纪录片等各类节目的审查。
2、许可审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核发,申请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等。
3、行业规范:广电总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以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的秩序。
4、技术监管:广电总局还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技术平台进行监管,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这包括对网络传输、数据存储等方面的监管。
5、公共服务:广电总局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让更多人享受到高质量的广播电视服务。
6、国际合作:广电总局还负责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中国广播电视事业走向世界。
二、重要政策与法规
1、《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加强了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管理和监督。
2、《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管理要求,强调了持证上岗、内容审核等制度的重要性。
3、《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6号令):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范,包括IPTV、专网手机电视和互联网电视等业务的统一管理。
4、《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181号文):规定了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
三、问答FAQs
Q1: 如何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A1: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广电总局将颁发许可证。
Q2: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遵守哪些规定?
A2: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还应建立健全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节目内容的安全和可靠。
作者:豆面本文地址:https://www.jerry.net.cn/hlw/16427.html发布于 2025-01-15 16: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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