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经营者如何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互联网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些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一、互联网经营者的类型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定义,互联网经营者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这类经营者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
2、平台内经营者:这类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淘宝平台上开设店铺的商家。
3、自建网站经营者:这类经营者自己建立网络系统和网络经营场所,通过该网络信息系统以自己的名义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企业自建的官方网站。
4、通过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这类经营者主要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微商、直播带货的主播。
二、互联网经营者的义务
互联网经营者需要履行多项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除外。
2、税务登记及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3、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义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4、公平竞争示范: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具有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应当发挥公平竞争示范引领作用,不得无正当理由使用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产生或提供的非公开数据。
5、平等治理: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和非歧视原则,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时,平等对待平台自身(或关联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
6、开放生态: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推动其提供的服务与其他平台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具有互操作性。
7、数据管理: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与内控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8、内部治理: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设置平台合规部门,不断完善平台内部合规制度和合规机制。
9、风险评估: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识别、分析和评估由其提供的互联网平台服务可能引起的各种风险。
10、信息核验、记录、公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相关主体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三、互联网经营者的风险管理

为了有效管理互联网经营中的风险,互联网经营者需要采取多种措施:
1、审核机制: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平台自身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内容管理制度,避免违法违规信息在平台上的传播。
2、禁限售管控:对于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明令禁止、限制销售和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动态建立审核词库和管控机制。
3、反垄断合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反垄断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4、反不正当竞争: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四、互联网经营者的创新与发展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充分利用数据、资金、人才、用户和技术等资源优势,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技术水平,组织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技术迭代,扶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不断激发平台经济领域创新发展活力。
互联网经营者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和机遇的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才能实现互联网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以下是关于“互联网经营者”相关问题的解答:
问题1:什么是互联网经营者?
互联网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些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问题2:互联网经营者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互联网经营者需要履行多项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及纳税义务、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义务、公平竞争示范、平等治理、开放生态、数据管理、内部治理、风险评估、信息核验、记录、公示等。
作者:豆面本文地址:https://www.jerry.net.cn/hlw/15579.html发布于 2025-01-13 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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